近年来,崇信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打破政策落实“中梗阻”、推动解决群众问题的关键之举,积极探索审计整改新路径,通过“四抓四促”举措,推动各方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在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见真章。
一、抓上下联动,促进整改责任有效落实
坚持以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为指导,在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向全县各单位(部门)印发了《崇信县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坚持上下联动,明确六方责任,进一步推动全县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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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委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议事范畴,近三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以及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15次,研究各类审计查出对全县有重大影响、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其它重大问题事项20余件,县委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批示24次。同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县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办法》,连续9次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全县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报告等重大事项26件。
二是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每年定期听取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依法对报告作出决议。同时深化拓展监督内容,全年至少3次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探索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人社局等8个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8次,测评满意度达96%以上,推动县政府及其部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导落实。县政府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事范畴,近三年,针对上级审计机关及县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专题会议,听取专项汇报等方式研究安排部署14次,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30多件。县政府审计业务分管领导依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每年至少4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推进反馈问题全面快速有效整改到位。建立县级领导问题整改责任包抓机制,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审计反馈问题积极主动认领,统筹衔接调度,牵头督办,确保整改压力梯形传导。针对跨部门、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专题研究,推动有序化解处置。
四是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崇信县审计局从促进问题整改、解决实际问题角度出发,积极调动被审计单位主观能动性,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突出前置性,聚力未审先改。每次进场前,审计组均向被审计单位发放自查工作通知,要求围绕审计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突出指导性,聚力边审边改。针对一般性、普遍性问题,在深入沟通的基础上,瞄准问题症结,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突出责任性,聚力审后重改。审计报告发出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定期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审计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问题。
五是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崇信县审计局高效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压紧压实其对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共商、共促审计整改事项,有效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如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牵头抓总,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组成以各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审计局人员为副组长的项目、财政和资环3个整改督促检查小组,制定工作行事历,在督促整改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有序对全县各单位实施的项目、政策执行、重大资金支付等方面进行“回头看”,做到问题整改监管覆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切实推动本行业领域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把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参考。
六是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崇信县审计局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研究制定《崇信县审计局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总体要求和“全面检查、重点跟踪、严格审核、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主动承担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实施“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跟踪督查、审计检查、现场抽查”的“三清单三查”工作举措,定期研判,对需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审核认定、对账销号;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通过电话督促、发放督办函、现场整改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导落实。对移交的问题及问题线索,督促及时上报整改处理结果。同时关注以前年度接受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整改结果作出评价,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等行为。
二、抓左右贯通,促进整改合力有效形成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崇信县审计局充分借助各监督主体优势专长,实现权能互补,共同推进形成整改合力。
一是建立问题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审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将人大、组织、财会、统计等部门所掌握的问题信息收集汇总,根据问题性质、领域等进行合并清理,明确问题情形、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等。采取月报告方式,定期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及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巡察部门反馈被巡察单位接受审计情况,同时反向了解被审计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形成信息互通,协同研商机制,持续推进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二是建立整改标准协商机制。整改标准是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按期保质整改到位的重要依据。崇信县审计局通过多年实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首先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根据问题类型、问题严重程度明确了相应的整改标准,其次由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审计局对整改措施进行审核把关,最后审计局依据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标准判定问题最终是否整改到位。对一些复杂性问题,积极同纪检监察、巡察部门沟通衔接、召开联合会议共同提出意见建议,尽可能的统一整改标准。
三是建立整改推进约束机制。为保证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效果性,针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未及时上报审计整改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的,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崇信县审计局及时提出约谈意见建议,视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对有关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约谈情况汇总或专题书面报告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抄送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针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虚假整改情况,崇信县审计局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党委(党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三、抓内外并举,促进整改成效整体提升
由于经济事项具有复杂性,完成审计整改任务不仅要依靠有关部门和单位,更注重自身对整改事项的全过程管控,从而提升审计意见建议、决定和报告等质量,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审计整改质量控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审计整改专职机构,分工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对整改的基本原则、清单拟制及整改评估程序、整改报告的频次和时限、整改情况报送抄送和问责处理流程进行明确。统一文本标准,制定审计整改清单的格式标准、整改报告的报送标准、整改问题的分类标准、整改事项销号的判定标准和整改结果的公开标准,方便汇总处理。加强自身管理,对审计人员出现的问题及时纠错,对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追责。
二是将审计整改嵌入审计流程。在制订审计实施方案时考虑整改需求,一方面将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审计范畴,看整改是否到位。另一方面,在现场取证及问题定性时提出整改意见,在审计实施中推动边审边改,在审计结果文书中细化问题清单,在项目档案中纳入整改情况材料,实现项目实施与审计整改有机衔接,并以审计整改到位作为审计项目完结的标志。
三是加大审计整改信息公开力度。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区分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关两个层面。被审计单位通过公告栏、内部网络等渠道,及时主动向所属单位和人员公开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整改结果等情况。崇信县审计局定期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区分行业领域、单位类型、项目类型和问题情节,形成审计整改结果公示,细化公示内容,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整改结果公开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四、抓前后衔接,促进整改事项科学处理
针对部分问题成因复杂、责任主体多元、客观环境多、整改周期长的情况,崇信县审计局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提出意见。
一是坚持历史观点明确责任划分。针对审计发现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虽然在客观上增加了整改难度,但崇信县审计局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看待和分析问题发展脉络及变化,合理区分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改革前单位和改革后单位、单位本级和上级、本单位和相关外单位的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其他单位、部门和人员纳入整改责任范围,确保权责对等。
二是用辩证思维进行问题定性。问题的性质影响后续如何整改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对此,在对问题定性过程中,一方面考虑问题事实及影响,另一方面考虑问题背后的原因,用辩证思维作出合理判断。对于明显违法违规,具有主观故意且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问题,依据事实和情节定性,要求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并采取追责问题等惩罚性整改措施;对于在探索性尝试中因认识不到位、经验不足等出现的失误错误,为推动单位建设发展和完成工作任务但因对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而出现的过失,以及因突发情况或紧急任务,为避免更严重后果而采取从权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
三是以大局观念开展情况处置。审计整改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崇信县审计局综合考虑表象与成因、应当与可能、形式与效果,从国家宏观和单位发展出发,合理提出处置意见。对于因问题性质特殊或客观环境限制,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情况,允许被审计单位分阶段、分步骤加以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对于政策制度存在漏洞、思想观念存在偏差、技术方法落后等原因导致的屡审屡犯问题,一方面对具体问题予以纠正,另一方面从完善政策、健全法规、治理环境等方面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杨爱琴)